厦门国贸中顺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员工食堂对外承包经营招标公告
根据我司实际需求,现将员工食堂对外承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经营餐饮资质的承包单位前来投标并按有关规定和要求认真做好投标工作。现将招标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标单位:厦门国贸中顺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二、招标标的、内容、价格
标的 |
名称 |
地址 |
内容 |
服务期限 |
标的1 |
厦门国贸中顺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员工食堂对外承包项目 |
厦门市海沧区阳光西路288号 |
提供员工就餐服务 |
二年 |
标的2 |
厦门同集热电有限公司员工食堂对外承包项目 |
厦门市同安区美禾三路399号 |
提供员工就餐服务 |
二年 |
三、投标要求:
标的2为标的1辖下的一家同一生产性质的独立法人企业,为方便统一管理,投标时要求投标商同时具备提供两家食堂员工就餐的能力,并同时投标,要求中标服务单位为同一家。
四、项目基本情况及具体要求:
(一)标的1:厦门国贸中顺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员工食堂对外承包项目
1、基本情况:员工食堂现有面积共139平方米,其中厨房面积50平方米,餐厅面积85平方米,储藏室2个共4平方米。现有的厨房设施及主要设备和水、电消耗及副食品大米和食用油由公司负责提供,其他副食品及配菜由承包单位自行购置。(有意承包单位可到现场实地考察)
2、经营范围:公司内部食堂,不得对外营业。
3、用餐时间:每周一至周日中、晚用餐。
4、用餐人数:周一至周五午餐约80~90人、晚餐约20人;周六至周天午餐约20人、晚餐约20人,遇有加班情况另行通知。
5、用餐方式:
(1)公司员工实行刷卡就餐。
(2)非公司员工在食堂一律凭餐券就餐。
6、经营方式:除大米和食用油以外的其他副食品及配菜由承包单位自行购置,招标单位食堂监督小组定期抽检。承包方必须遵守招标单位的规章制度,接受招标单位对环境及餐饮服务人员卫生、食品卫生、服务态度、饭菜质量及价格进行监督、检查、民意测评。
(二)标的2:厦门同集热电有限公司员工食堂对外承包项目
1、基本情况:职工食堂现有面积共227平方米,其中厨房面积42.7平方米,餐厅面积129.6平方米,粗加工间1个11.88平方米,储藏室1个7.2平方米。现有的厨房设施及主要设备和水、电消耗及副食品大米和食用油由公司负责提供,其他副食品及配菜由承包单位自行购置。(有意承包单位可到现场实地考察)
2、经营范围:公司内部食堂,不得对外营业。
3、用餐时间:每周一至周日中、晚用餐。
4、用餐人数:周一至周五午餐约60~70人、晚餐约16人;周六至周天午餐约18人、晚餐约16人,遇有加班情况另行通知。
5、用餐方式:
(1)公司职工实行刷卡就餐。
(2)非公司职工在食堂一律凭餐券就餐。
6、经营方式:除大米和食用油以外的其他副食品及配菜由承包单位自行购置,招标单位食堂监督小组定期抽检。承包方必须遵守招标单位的规章制度,接受招标单位对环境及餐饮服务人员卫生、食品卫生、服务态度、饭菜质量及价格进行监督、检查、民意测评。
五、经营承包期限:两年,日期以标的合同签订为准。具体开始服务日期以与标的签订的合同约定时间为准。承包人在合同期限内必须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未经招标单位同意不得转租、转包。
六、结算方式:承包商开具正式发票按月结算。
七、投标人条件:
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有相应的证件)。
2、具有工商局注册的餐饮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社会统一信用代码)。
3、具有承担民事、法律责任的能力。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4、具有独立的卫生许可证。
5、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等问题。
6、具有二年以上工厂食堂经营经验,并有一定规模和操作队伍,熟悉饮食卫生、防疫等相关的法规知识,经营优势明显,实力强,具有承担民事法律责任的能力。
7、所有从业人员均需持有效的健康证。
八、投标单位投标时需提供的基本资料:
1、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社会统一信用代码)复印件;
3、独立卫生许可证复印件
4、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等资料;
5、服务方案及人员配置基本情况;
6、项目报价表(含全年总价);
7、企业所获得荣誉证书、信誉证明等其他相关资料复印件。
8、投标单位必须提供以上第1~6项材料,第7项为加分材料
9、上述资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否则视为无效。
九、投标保证金及缴款注意事项
1、投标商需在2017年6月15日11:00前缴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只限转帐,不接受现场缴款)。
2、以现金方式缴款时,请在现金缴款单“款项来源”一栏中写“投标保证金”,在现金缴款单背面注明退还投标保证金时投标人收款的银行账号和开户行。
十、违约责任
1、若中标,该部分保证金将在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该部分保证金,若投标商未能履行投标承诺,无法签订合同,我司将不予退还该部分保证金,并赔偿我司相应损失;
2、若未中标,我司将在开标后7个工作日内退还该部分保证金,投标单位相关材料不予退还。
十一、中标规则:由厦门国贸中顺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招标工作小组审核评比,根据投标人的资质、投标价格、服务方案等进行综合评价,在同等条件下采用“低价中标”原则。
十二、其他:
(一)联系人:温伙金:0592-6807581,13806008128
谢启顾:0592-7396287,13806094686
监督电话:0592-6807516
(二)投标文件寄送地点海沧区阳光西路288号厦门国贸中顺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三楼总务处。
(三)投标文件格式:见附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6月19日11:00前。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2017年6月20日上午8:30,厦门国贸中顺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六)银行信息:
1.投标保证金收款单位:厦门国贸中顺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账号:35101561001052501775
3.开户行:建设银行厦门厦禾支行
十三、附件:投标报价书
厦门国贸中顺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