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国贸中顺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对新阳热电事业部2017年度保温零星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备条件的公司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2017年度保温零星工程
二、项目要求:具体见附件。
三、投标要求(投标需提供材料):
1、营业执照(社会统一信用代码)复印件;2、保温资质证书、相关人员作业证复印件;3、主要业绩表;4、业务承诺书(质量及响应时间);5、企业法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书等。
四、投标保证金及缴款注意事项:
1、投标人投标前须缴纳投标保证金,标的缴纳的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若中标,该部分保证金将自动转为质保金的一部分;若未中标,我司将在开标后7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该部分保证金,投标材料不予退还;若投标人未能履行投标承诺,我司将不予退还该部分保证金。
2、不接受现场缴款,只能到银行以现金或转账方式缴款。
3、以现金方式缴款时,请在现金缴款单“款项来源”一栏中写“投标保证金”,在现金缴款单背面注明退还投标保证金时投标人收款的银行账号和开户行。
4、我司原则上不接受以个人账户缴交保证金,确需以个人账户为投标单位缴交保证金的,经我司同意后,需投标单位提供书面说明,并加盖公章。
5、投标保证金收款单位:厦门国贸中顺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账号:35101561001052501775
开户行:建行厦门市分行厦禾支行
注意:标的投标保证金须存入或转入以上账号,其它收款单位均视为无效。
6、投标保证金缴交截止时间:2017年6月5日11:20前。
7、投标截止时间: 2017年6月5日上午11:20(北京时间)之前提交至指定地点,投标密封袋外注明函件内容(即:招标项目、招标单位接受人名称、地址等)。
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8、开标时间、地点: 2017年6月6日上午10:30(北京时间)。
五、投标人对本次招标活动事项提出疑问或需要咨询其它事项,可通过电话形式与招标联系人联系。
六、监督电话:0592-6807516
收件地址:厦门市海沧区阳光西路288号
邮 编:361028
电 话:0592-6807553 13559486506
联系人:沈庆超
厦门国贸中顺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