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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投标信息

新阳热电事业部电气设备预防性试验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发布时间:2021/6/11 17:04:05  来源:  点击次数:1939

厦门海发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新阳热电事业部电气设备预防性试验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厦门海发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对新阳热电事业部电气设备预防性试验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具备相应资质的合格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的报价。

1   项目概况

1.1     项目名称:电气设备预防性试验项目

1.2     项目地点:厦门海发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厂区

1.3     资金来源:国有企业自筹资金

1.4     项目工期:合同签订生效后一年内

1.5     响应时间:合同签订后,采购方根据实际生产情况,预计本项目不少于四批次进行(其中包含春节等节假日),成交供应商每次接到采购方通知后48小时内到达采购方厂内进行电气设备预防性试验。

2   报价方资格要求

*2.1  响应谈判文件、参加报价竞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2  报价方需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必须具有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颁发的承试类承装(修、试)四级及以上资质。

*2.3  项目负责人及参与试验人员须具备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主要试验人员须持有特种类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高压试验专业)。

*2.4  报价方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若非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报价需提交法人授权委托书。

*2.5  自2018年1月1日起至报价截止日期,报价方必须具备国内不少于3份发电企业的相关试验业绩,并提供合同复印件。

3   报价截止时间

3.1 报价文件须于2021年6月22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之前提交到厦门市海沧区阳光西路288号,厦门海发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楼综合管理办公室。

3.2 采购方有权拒绝接受迟到的报价文件。

3.3 报价文件须盖单位公章,所有报价文件装入封袋密封后都必须在封口处盖章,并在密封袋上正确标明报价项目名称、同时加盖公章。

4   谈判时间和地点

4.1 采购方将于2021年6月22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在厦门海发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二楼开标室谈判。

4.2 谈判时欢迎所有报价方参加谈判会议,报价方代表应签名以证明其出席谈判会议,报价方因故不能派代表出席谈判会议的,视为默认谈判结果。

5   谈判保证金

*5.1报价方应在报价截止时间2021年6月22日上午10:00前须缴足谈判保证金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00),未按规定缴足谈判保证金,属无效报价文件。

5.2谈判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及方式:报价方应于报价截止时间前从供应商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方式汇达采购方指定的保证金账户。

5.3原则上不接受以个人账户缴交保证金,确需以个人账户为报价方缴交保证金的,经我司同意后,需报价方提供书面说明,并加盖公章。

5.4谈判保证金汇款凭证上用途栏应注明“项目名称+谈判保证金”。在汇款凭证单背面注明退还谈判保证金时报价方收款的银行账号和开户行。

5.5第一成交候选供应商谈判保证金将自动转为合同履约金;若第一成交候选供应商拒不履行签订合同,我司将不予退还该保证金并顺延第二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除出现不予退还谈判保证金情形及成交供应商外的报价方谈判保证金,我司将在项目谈判后1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该保证金。合同履约金在合同履行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5.6谈判保证金账户,谈判保证金均须存入或转入以下账号,其它收款单位均视为无效。

收款单位:厦门海发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账号:35101561001052501775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厦门市分行厦禾支行

*6项目限价

本项目设最高限价人民币17万元,报价方所报总价不得超过本项目的最高限价。

7   评审原则

本次谈判采用最低价成交法。评审小组从通过资格和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前三位报价方进行谈判。谈判过程中如报价方代表未到现场,视为谈判报价维持采购文件报价价格不变,谈判报价最低者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8   联系人

技术联系人:何建雄,电话:13606911233;

交标书联系人:林鹭莺,电话:13959259483

9   监督电话

0592-6807512 、6807528


厦门海发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6月11日

附件:竞争性谈判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