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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投标信息

同集热电2021年度废旧物资处置竞争性谈判公告

发布时间:2021/6/11 16:58:56  来源:  点击次数:1994

厦门同集热电有限公司

2021年度废旧物资处置竞争性谈判公告

厦门同集热电有限公司对2021年度废旧物资进行处理,欢迎具备相应资质的合格单位参与本项目的报价。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2021年度废旧物资处置

2、项目地点:厦门市同安区美禾三路399号

3、项目内容:公司厂区内指定位置的废旧金属材料捆绑出售(废旧钢铁,含少量铜、铁、铝、不锈钢等),以及废旧物资堆放场的建筑垃圾、包装箱等清理、清运工作

4、结算方式:废旧物资数量在公司内地磅进行查验过磅,以成交单价结算。

5、垃圾清运:垃圾清理(现场清扫干净)、建筑垃圾清运需倾倒在相关部门指定的堆场,不得随意倾倒(该项不计重量)。

6、费用:现场货物装运、垃圾清理(含清运)及在上述过程中的安全责任及费用均由成交单位自行承担。

7、工期:接到出售方通知后在20日内完成。

二、报价方资格要求

*1、响应采购文件、参加报价单位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报价方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若非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报价需提交法人授权委托书并加盖公章。

*3、报价单位需提供当地职能部门颁发的《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备案登记证明》并加盖公章。

*4、报价单位需提供所在辖区派出所出具的《福建省特种行业和公共场所治安管理办法》备案证明并加盖公章

*5、报价单位需提供厦门地区《建筑废土处置许可证(建筑废土消纳场地专用)》证书的复印件(提供第三方公司的证书复印件也可,若确定成交后需提供与之签订的《建筑垃圾处理合同》,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该项目成交资格),加盖报价单位公章。

*6、报价单位需提供自20201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前,必须具备福建省内不少于3个废旧物资回收合同业绩,并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三、安全责任及要求

1、成交后双方签订废旧物资销售合同及现场作业安全责任书。

2、成交单位须在合同签订生效后按约定条款进行分批次响应处理。

四、报价方式、成交条件及报价时间

1、报价方式以吨计量。

2、符合*条款要求的投标报价单价最高价者为第一成交候选单位,以此类推。

3、报价文件送达有效期至202106 22 10:00,报价文件须盖单位公章,所有报价文件装入封袋密封后都必须在封口处盖章,并在密封袋上正确标明报价项目名称、同时加盖公章。

五、谈判规则:

1、谈判小组对报价方进行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报价方不符合资格性及符合性条款和“*”条款要求,视为无效响应报价文件;

2、谈判小组在对报价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报价方对报价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报价方需作出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符合实质性响应要求的报价方进入谈判程序。

3、谈判小组从和通过资格和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高的前三位报价方进行谈判。谈判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报价方分别进行谈判,谈判顺序采用随机抽取的方法确认。

4、谈判小组对采购文件和报价文件提出重点的谈判内容,根据采购文件及有关规定,与已递送报价文件的各报价方进行一轮谈判。投标报价方未到现场,视为维持谈判文件和报价价格不变。

5、除非采购文件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有实质性变动的,否则后一次的报价不得低于前一次的报价,若有出现该情况的,则后一次的报价无效,以前一次的报价为准。

6、响应报价方代表参加谈判并签署报价文件,谈判时应出示身份证原件。

7、在谈判活动中,有关人员不得透露与谈判有关的一切技术资料、价格和其它信息给其他报价方。

8、通过资格和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未超过项目限高价的响应报价方在3家及以上的,则按照“评审原则”确定成交候选单位;通过资格和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未超过项目限高价的响应报价方不足3家但在1家及以上的,如本项目已经过再次公告或邀请,则按照“评审原则”确定成交候选单位,否则本次采购活动终止,采购方将重新发布采购公告。


六、现场勘测

有意向企业如需入场勘测,请于202106 17 日至 06 18日(上午10:00~11:00)联系0592-7396297,到厦门市同安区美禾三路399号(根据甲方指定的堆场及物品)现场察看废旧物资实样,进入公司配合门卫检查、主动出示健康码

七、结算方式及费用

1、采用预付款形式,成交单位预付伍万 元货款(50000.00)后,以甲方厂内电子汽车衡的计量数量为准,双方共同监磅,并作为结算依据。

2、按车次过磅,累计结算。

3、预付款不得小于出厂预结货款,如不足时,成交单位应及时补缴预付款。

4、按批次结算,每批次结束后我司按实际金额开具发票。

八、报价保证金及缴款注意事项

*1、报价前须缴纳保证金,缴纳的保证金为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若成交,该部分保证金将自动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若未成交,我司将在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该部分保证金;若第一成交候选单位未能履行谈判承诺拒不履行签订合同,我司有权不予退还该保证金并顺延第二成交候选单位签订合同,以此类推。

2、不接受现场缴款,只能到银行以现金或转账方式缴款。

3、以现金方式缴款时,请在现金缴款单“款项来源”一栏中写“项目名称+投标保证金”,在现金缴款单背面注明退还保证金时报价人收款的银行账号和开户行。

4、我司原则上不接受以个人账户缴交保证金,确需以个人账户为报价单位缴交保证金的,经我司同意后,需报价单位提供书面说明,并加盖公章。

5、保证金收款单位:厦门同集热电有限公司

  号:35101556001050000117

开户行:建行厦门分行集美支行

注意:保证金均须存入或转入以上账号,其它收款单位均视为无效。

九、谈判时间及地点:

1、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0622日上午10:00

2、报价文件递交地点:厦门市同安区美禾三路399  曾翼君  联系电话:0592-7396297

3、谈判时间及地点:20210622 日上午1000,厦门市同安区美禾三路399号,厦门同集热电有限公司一楼106会议室。

监督电话: 0592-6807512 6807528

厦门同集热电有限公司

2021年 611

附件:竞争性谈判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