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投标信息
新阳热电事业部1#、2#、3#锅炉空预器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二次)
发布时间:2021/5/21 15:22:12 来源: 点击次数:2080
厦门海发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新阳热电事业部1#、2#、3#锅炉空预器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二次)
厦门海发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对新阳热电事业部1#、2#、3#锅炉空预器改造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具备相应资质的合格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的报价。
1 项目概况
1.1
项目名称:1#、2#、3#锅炉空预器改造项目
1.2
项目地点:厦门海沧新阳工业区厦门海发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厂内
1.3
资金来源:国有企业自筹资金
1.4
工期要求:合同签订生效后50天内设备到货,到货后采购方根据实际生产情况安排锅炉空预器改造实施时间,单台锅炉空预器改造工期从开工日起到具备空预器漏风试验条件止15天内完成。单台单次验收,三台锅炉试验、启动直至运行168小时后,运行性能考核验收合格为结束。
2 报价方资格要求
*2.1 响应采购文件、参加报价磋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2 报价方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若非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报价还需提交法人授权委托书。
*2.3 自2017年1月1日起有5份及以上蒸发量≥75t/h的锅炉搪瓷或硅钛金膜管空预器应用相关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4 报价方须具有特种设备(锅炉)安装改造维修许可1级资质或电力工程总承包三级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 报价截止时间
3.1
报价文件须于2021年6月3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之前提交到厦门市海沧区阳光西路288号,厦门海发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楼综合管理办公室。
3.2
采购方有权拒绝接受迟到的报价文件。
3.3
报价文件须盖单位公章,所有报价文件装入封袋密封后都必须在封口处盖章,并在密封袋上正确标明报价项目名称、同时加盖公章。
4 磋商时间和地点
4.1
采购方将于2021年6月3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在厦门海发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二楼评标室磋商。
4.2
磋商时欢迎所有报价方参加磋商会议,报价方代表应签名以证明其出席磋商会议,报价方因故不能派代表出席磋商会议的,视为默认磋商结果。
5 磋商保证金
5.1
报价方应在报价截止时间2021年6月3日上午10:00前须缴足谈判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未按规定缴足谈判保证金,属无效报价文件。
5.2
磋商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及方式:报价方应于报价截止时间前从供应商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方式汇达采购方指定的保证金账户。
5.3
原则上不接受以个人账户缴交保证金,确需以个人账户为报价方缴交保证金的,经我司同意后,需报价方提供书面说明,并加盖公章。
5.4
磋商保证金汇款凭证上用途栏应注明“项目名称+磋商保证金”。在汇款凭证单背面注明退还谈判保证金时报价方收款的银行账号和开户行。
5.5
第一成交候选供应商谈判保证金将自动转为合同履约金;若第一成交候选供应商拒不履行签订合同,我司将不予退还该保证金并顺延第二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除出现不予退还谈判保证金情形及成交供应商外的报价方谈判保证金,我司将在项目谈判后1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该保证金。
5.6
谈判保证金账户,谈判保证金均须存入或转入以下账号,其它收款单位均视为无效。
收款单位:厦门海发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账号:35101561001052501775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厦门市分行厦禾支行
*6项目限价
本项目设最高限价人民币108万元,报价方所报总价不得超过本项目的最高限价。
7 评审原则
本次磋商采用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最高者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8 联系人
技术联系人:吴学渊, 电话:18250608865
交标书联系人:林鹭莺, 电话:13959259483
9 监督电话
0592-6807528,0592-6807512
厦门海发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5月21日
附件:竞争性磋商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