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海发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柴油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同集热电)
我司根据事业部(同集热电)生产需求,现进行2021年6月-2021年7月份油锅炉生产用油竞争性谈判采购,希望具备长期供应能力的供应商按照有关规定和我司的要求认真做好报价工作。具体采购内容如下:
一、采购单位:厦门海发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二、采购项目及各项要求:
1、项目名称:同集热电柴油采购。
2、名称及数量:
标的 |
名称 |
计划量 |
规格型号 |
质量标准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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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柴油 |
120吨 |
0# |
国六标准: 硫分:不大于10mg/kg; 灰分:不大于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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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成交供应商需提供供货的中石化、中石油、中化、中海油公司,出具的对应供货批次的油品出库单。 |
3、供货时间与数量:合同签订生效后六十天内,以实际到货量为结算量,具体时间以我司热电企业通知为准。
4、供货地点:同集热电事业部指定地点(同集中路1666号)
三、运输方式及费用:罐车运输,到厂后由罐车自带泵送入指定仓储罐。
四、验收方式:
1、数量验收:以我司热电厂内电子汽车衡的计量数据为准,并作为结算依据。
2、质量验收:由成交供应商提供供货的中石化、中石油、中化、中海油公司,出具的对应供货批次的油品出库单;到场后双方共同提取样品并确认封存;使用过程中如发现油质异常,我方有权要求成交供应商将相应油品样品送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并按检测结果做相应考核。
五、违约责任
1、若质量偏差较大的,我司有权拒收;如已入罐,有权要求以合格品进行更换。
2、成交供应商须严格按照通知的时间和数量执行。延误交货支付违约金人民币1000元/次,延误交货造成相关生产系统停产的,根据停产时间,每天成交供应商支付违约金人民币一万元整,此款从成交供应商货款中扣除。
六、结算付款方式:
1、合同期内以实际到货量为准;成交供应商根据需方通知开具增值税发票,票到十五个工作日内付清,若国家税率调整,价格作相应调整。
2、合同履约金在合同期结束后转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一个月,质保期间,油品使用符合质量要求,则质保期结束后一周内无息退还保证金;如因质量不符合要求,引发环保指标排放不合格,需方有权扣除该笔保证金,并要求成交供应商赔偿相应的损失。
七、谈判保证金及缴款注意事项:
1、报价方递交报价文件前须缴足谈判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未按规定提交谈判保证金的报价资料,属无效报价资料,将不予开标。成交供应商谈判保证金将自动转为合同履约金;若成交供应商未能履行谈判承诺,我司将不予退还该保证金。除成交供应商外的报价方谈判保证金,我司将在项目谈判后1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该保证金。
2、不接受现场缴款,只能到银行以现金或转账方式缴款。
3、以现金方式缴款时,请在现金缴款单“款项来源”一栏中写明“项目名称+谈判保证金”字样,在现金缴款单背面注明退还谈判保证金时报价方收款的银行账号和开户行。
4、我司原则上不接受以个人账户缴交保证金,确需以个人账户为报价方缴交保证金的,经我司同意后,需报价方提供书面说明,并加盖公章。
5、谈判保证金收款单位:厦门海发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账号:35101561001052501775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厦门市分行厦禾支行
注意:谈判保证金均须存入或转入以上账号,其它收款单位均视为无效。
6、谈判保证金缴交截止时间:2021年5月18日15:00。
八、报价材料送达或邮寄地址:海沧区阳光西路288号 厦门海发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4F企管部。
九、报价书格式、要求及须提供材料:见附件一、二。(报价方参照这些格式文件制作报价文件)
十、谈判须知
1、谈判报价书,须法定代表人(法定负责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法定负责人)或授权代表人联系电话、须填写报价日期。(见附件一)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法定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4、谈判代表人非法定代表人(法定负责人)的,还需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及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见附件二,报价文件签字代表为法定代表人(法定负责人),则本附件不需要提供。)
以上1~4项资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否则视为无效。
5、上述1~4项报价资料为必须提供的基本资料,少一项视为无效标。
6、请将上述1~4项资料作为报价资料,要求密封并在密封处加盖公章,封面须注明报价项目名称,否则视为无效。
7、若需补充材料,需加盖公章并密封,密封处加盖公章,封面须注明报价项目补充材料,否则视为无效。
十一、谈判截止时间:2021年5月18日15:00。谈判时间及地点:2021年5月18日15:00,厦门海发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楼开标室(海沧区阳光西路288号)。
十二、在谈判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报价文件,采购方有权拒绝接收。
十三、邀请报价方现场参与监督。
十四、成交原则:我司评标小组将对有效报价文件的报价最低前三家进行现场电话(0592-6807515)二次询(压)价(仅拨打一次,报价方回拨无效),联系时若存在电话无法接通或接电话人员无法当场表态等情况视为维持原价,最后按二次报价结果由低到高评出第一、二、三成交候选供应商。二次报价相同,由评标小组讨论决定。。
十五、报价单位的谈判材料不予退还。
十六、联系人:业务联系人:陈何英(联系电话:0592-7396211)
交标书联系人:陈 焰(联系电话:0592-6807511)
十七、监督电话:0592-6807528,邮箱:wengjs@xmhfge.cn
厦门海发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5月13日
附件:竞争性谈判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