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同集热电有限公司
地磅更新改造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二次)
厦门同集热电有限公司拟对地磅更新改造项目进行采购,欢迎有相关生产、安装、技术开发调试经验的单位前来参与本项目报价。
1项目概况
1.1 项目名称:地磅更新改造
1.2 项目地点:厦门同集热电有限公司
1.3 资金来源:国有企业自筹资金
1.4 项目简介:我司现有地磅为上海衡器有限公司生产的3.4×12米,50吨称重量程,采用有基坑设计安装;从2005年使用至今,秤台主体结构锈蚀严重,秤台面板局部变形,已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现需要在原位置更新扩建为:3.4×18米,100吨称重量程数字式电子汽车衡,以满足现在挂车车体长、载重量大的进煤方式;采用无基坑设计安装,防止积水进入秤体,避免秤的传感器泡在水中的状况,秤体内通风干燥,延长传感器的使用寿命、精度;可确保地磅保持良好的使用状态,且易于维护。
1.5 服务周期:合同签订后,接到我方允许进场施工起30天内完成。
2报价方资格要求
*2.1响应谈判文件、参加报价竞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2 2019年1月1日至今具有3家企业100吨以上无基坑地磅总包业绩(含土建基础、设备安装等),提供业绩合同(需注明合同签订时间)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3报价方若为法定代表人须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4报价方若为授权代理人,须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并盖公章。
3报价截止时间
3.1 报价文件须于2021年03月03日下午14:00(北京时间)之前提交到厦门市同安区 美禾三路399号,厦门同集热电有限公司1楼104技术与设备管理部。
3.2 采购方有权拒绝接受迟到的报价文件。
3.3 报价文件需盖单位公章,所有报价文件装入密封袋密封后都必须在封口处加盖公章,并在密封袋上正确标明报价项目名称及联系方式、同时加盖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标。
4谈判时间和地点
4.1 采购方将于2021年03月03日下午14:00(北京时间),在厦门市同安区美禾三路399号,厦门同集热电有限公司一楼106会议室谈判。
4.2 谈判时欢迎所有报价方参加谈判会议,报价方代表应签名以证明其出席谈判会议,谈判代表须出具身份证原件。报价方因故不能派代表出席谈判会议或谈判代表未能出具身份证原件的,视为默认谈判结果。
5、谈判规则:
5.1、谈判小组对报价方进行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报价方不符合资格性及符合性条款和“*”条款要求,视为无效响应报价文件;
5.2、谈判小组在对报价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报价方对报价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报价方需作出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符合实质性响应要求的报价方进入谈判程序。
5.3、谈判小组从和通过资格和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前三位报价方进行谈判。谈判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报价方分别进行谈判,谈判顺序采用随机抽取的方法确认。
5.4、谈判小组对采购文件和报价文件提出重点的谈判内容,根据采购文件及有关规定,与已递送报价文件的各报价方进行一轮谈判。投标报价方未到现场,视为维持谈判文件和报价价格不变。
5.5、除非采购文件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有实质性变动的,否则后一次的报价不得高于前一次的报价,若有出现该情况的,则后一次的报价无效,以前一次的报价为准。
5.6、响应报价方代表参加谈判并签署报价文件,谈判时应出示身份证原件。
5.7、在谈判活动中,有关人员不得透露与谈判有关的一切技术资料、价格和其它信息给其他报价方。
5.8、通过资格和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未超过项目限高价的响应报价方在3家及以上的,则按照“评审原则”确定成交候选单位;通过资格和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未超过项目限高价的响应报价方不足3家但在1家及以上的,如本项目已经过再次公告或邀请,则按照“评审原则”确定成交候选单位,否则本次采购活动终止,采购方将重新发布采购公告。
*6、该项目总价最高限价:¥295000.00元(含13%增值税),报价超过限高价视为无效标。
本次谈判采用经评审合格最低价成交法。通过资格审查,符合谈判采购文件要求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厦门同集热电有限公司
2021年02月26日
附件:竞争性谈判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