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同集热电有限公司
职工食堂排烟系统设备改造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三次)
厦门同集热电有限公司对职工食堂排烟系统设备改造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具备相应资质的合格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的报价。
一、 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职工食堂排烟系统设备改造项目
2.项目地点:厦门同集热电有限公司
3.资金来源:国有企业自筹资金
4.项目简介:为进一步提高我司职工食堂厨房工作环境,我司拟对职工食堂低噪音离心风机、油烟净化器、不锈钢矮汤炉等排烟系统设备进行完善改造。
5.最高限价:2.5万元
二、服务周期:合同签订之日起15天内
三、报价方资格要求
1. 响应谈判文件、参加报价竞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须提供营业执照及商事主体经营范围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经营范围须包含生产加工:厨具、餐具、食品机械;厨具安装服务等。
3.报价方若为法定代表人须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 报价方若为授权代理人,须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并盖公章。
四、报价截止时间
1.报价文件须于2020年12月11 日下午14:00(北京时间)之前提交到厦门市同安区美禾三路399号,厦门同集热电有限公司2楼205综合管理办公室。
2.采购方有权拒绝接受迟到的报价文件。
3.报价文件须盖单位公章,所有报价文件装入封袋密封后都必须在封口处盖章,并在密封袋上正确标明报价项目名称及联系人及电话,同时加盖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标。
4.最高限价:本项目设最高限价人民币2.5万元,报价方所报总价不得超过本项目的最高限价。
五、谈判时间和地点
1.采购方将于2020年12月11 日下午14:00(北京时间),在厦门市同安区美禾三路399号,厦门同集热电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谈判。
2.谈判时欢迎所有报价方参加谈判会议,报价方代表应签名以证明其出席谈判会议,谈判代表须出具身份证原件。报价方因故不能派代表出席谈判会议或谈判代表未能出具身份证原件的,视为默认谈判结果。
六、评审原则
本次谈判采用经评审合格最低价成交法。通过资格审查,符合谈判采购文件要求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七、联系人
连瑞斌(联系电话:0592-7396255)
八、监督电话
0592-6807528,邮箱:wengjs@xmhaifa.com
厦门同集热电有限公司
2020年 12 月 8 日
附件:竞争性谈判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