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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投标信息

同集热电给水执行器竞争性谈判公告

发布时间:2020/10/29 14:40:02  来源:  点击次数:2149


        厦门同集热电有限公司

给水执行器竞争性谈判公告

我司根据生产需要,现进行给水执行器竞争性谈判采购,希望具备供应能力的供应商按照有关规定和我司的要求认真做好报价工作。具体采购内容如下

一、采购单位:厦门同集热电有限公司

二、采购项目及各项要求:

1、项目名称:给水执行器采购。

2、名称及数量: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备注

给水执行器

PSL214MA-AMT 220VAC

2

 

3、供货时间:合同签订日起(60)天内交货

4、供货地点:厦门市同安区美禾三路399

5、运输方式及费用:运输及相关装、卸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负担,任何由于包装不妥善所致之任何损失均由成交供应商负责。    

6、质保期: 验收后质保期:十二个月。 

7、异议期限:  、我司如发现成交供应商所供货与合同不符,有权拒收,成交供应商须于三个工作日内负责处理,否则负全部违约责任;  、在质保期内发生质量问题,成交供应商须负责无偿修复或更换合格新品,所需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8、付款方式:货到验收合格,成交供应商开具实时税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30天内付90%,留10%质保金一年后付清(不计息)。如遇税率变化,含税总金额做相应调整。

9、违约责任:如成交供应商未按承诺的条款及时供货,每天应承担违约金200元。逾期七日我司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但不免除成交供应商违约责任。我司未按合同约定及时付款,成交供应商有权停止供货并要求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对迟缓付款金额计收违约金。赔付违约金不影响合同继续履行。                                   

10、其它约定事项:、本合同经双方确认签字盖章后生效,内容更改无效,传真签订有效。

、本合同履行过程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我司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诉讼解决

三、 服务规范与要求

1、具有智能化控制、自整定、自诊断,设有行程保护、力矩保护、过热保护、断信号保护、现场阀位指示和故障报警等功能。

2、电动执行机构采用非侵入式设计,要求控制面板配置按键,执行机构的所有设定和调试工作,可以快速准确地通过按键来完成。不需要打开执行机构外壳。

3、电动执行机构可以显示行程位置,操作状态、控制/反馈信号的状态,报警状态。

4、执行机构具有先进的自整定功能,可自动整定阀门的开/关限位和死区,死区范围可调。

5、当利用4-20mA信号远程控制执行机构时,如果由于意外导致控制信号丢失时,可以根据工艺需要,设定执行机构断信号时的运行位置。可以保位,可以全开或全关,也可以运行到事先设定的位置。

6、电动执行机构配备手轮,要取消手/电动切换机构,实现无扰动切换。电动操作停止时,可以直接旋转手轮操作阀门;电动时,执行机构可以直接运行,无需任何切换。

7、电机应具有良好的伺服特性,即具有高的起动转矩倍数,低的起动电流倍数和小的转动惯量。保证输出足够的力矩驱动阀门运行。功耗低,停机惯性小,避免惯性冲击导致执行机构机械结构和阀门内件损坏。电机同时具备过热保护。

8、执行机构性能参数

8.1工作环境条件

环境温度:-20+60℃;

环境相对湿度:≤90%25℃)

工作环境不含有强腐蚀性的气体

海拔高度:≤2000m

8.2 电源条件

电压额定值:230VAC±10%50HZ±2%

8.3输入/输出信号

输入信号:4~20mA

输出信号:420mA,负载最大350Ω

8.4 执行机构的技术指标:

基本误差:≤±1%(调节型)

    差:≤1%(调节型)

死区范围:0.1~10%可调(调节型)

防护等级:IP68(根据EN60529标准)

8.5执行机构外表面应平整,光滑,不得有裂痕,毛刺及磕碰等影响外观质量的缺陷。表面涂漆层应附着牢固,平整,光滑,色泽均匀,无油污、压痕和其它机械损伤。面板及铭牌均光滑平整、紧固件不松动,可动部件灵活可靠。

四、报价书格式、要求及须提供材料:见附件一、二。(报价方参照这些格式文件制作报价文件)

五、谈判须知

1、谈判报价书,须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联系电话、须填写日期。(见附件一)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谈判代表人非法定代表人的,还需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及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见附件二,报价文件签字代表为法定代表人,则本附件不需要提供。)

以上14项资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否则视为无效。

5、上述14项报价资料为必须提供的基本资料,少一项视为无效标。

6、请将上述14项资料作为报价资料,要求密封并在密封处加盖公章,封面须注明报价项目名称,否则视为无效。

7、本采购项目最高限价:24000/台(含税),报价高于此限价为无效报价文件。

8、谈判时欢迎所有报价方参加谈判会议,报价方代表应签名以证明其出席谈判会议,谈判代表须出具身份证原件。报价方因故不能派代表出席谈判会议或谈判代表未能出具身份证原件的,视为默认谈判结果。

六、报价材料送达或邮寄地址:厦门市同安区美禾三路399   曾翼君  联系电话:0592-7396297

七、接收报价材料截止时间2020年11 5 14:00  谈判时间及地点2020年11514:00,在厦门市同安区美禾三路399号,厦门同集热电有限公司一楼106会议室。

八、在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报价材料,采购方有权拒绝接收。

九、成交原则:本次谈判采用经评审合格最低价成交法。通过资格审查后,符合谈判采购文件要求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十、报价单位的谈判材料不予退还。

十一、联系人:商务标  曾翼君(联系电话:0592-7396297

技术标  卢益忠(联系电话:0592-7396292

十二、监督电话:0592-6807528,邮箱:wengjs@xmhfge.cn

 

      厦门同集热电有限公司  

2020年10 29



                          附件:竞争性谈判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