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海发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年度一揽子财产保险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
厦门海发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现就公司年度一揽子财产保险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保险公司参与报价。
一、采购单位:厦门海发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二、采购项目:年度一揽子财产保险。
三、基本情况:
1、被保险人:厦门海发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同集热电有限公司
2、承保范围:
(1)厦门市海沧区阳光西路288号。
(2)同安区美禾三路399号。
(3)除上述两个地址外,位于其他区域的属于被保险人的蒸汽输送管线。
3、品目招标资产一览表
品目 |
公司名称 |
投保险种 |
各投保项目预计保险金额(万元) |
|||||
房屋建筑物 |
机器 设备 |
办公家具/电子设备及其他 |
存货 |
总资产 |
||||
品目1 |
厦门海发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1、财产一切险 |
7,933 |
29,451 |
181 |
550 |
38,115 |
|
品目2 |
厦门同集热电有限公司 |
1、财产一切险 |
5,886 |
10,241 |
321 |
250 |
16,698 |
四、保险期限:24个月,自2020年12月1日零时起,至2022年11月30日二十四时止。
五、项目限价:本项目按上述品目资产一览表中的保险金额设最高保费限价人民币125万元整(两年、含税),报价方所报总价不得超过本项目的最高限价。
六、报价方资格要求
1、报价方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经其授权具有独立投标能力,拥有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开展保险业务资格、地处厦门市的财产保险市级分公司或分公司以上级别机构。
2、报价方2019年度在厦门财险市场保费收入排名前8名(以厦门银保监局的统计数据为准)。
3.报价方应从事保险业务10年以上,本保险品目应为报价方的主要经营范围,报价方保证有足够的能力和经验处理各项保险投保和理赔业务。
七、投标文件
报价方递交报价文件壹份,报价文件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1、响应函(附件1)。
2、报价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若报价方代表人非法定代表人的,还需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附件2)及报价方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4、报价方提供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经其授权具有独立投标能力,拥有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开展保险业务资格、地处厦门市的财产保险市级分公司或分公司以上级别机构的相关证明材料。
5、2019年度在厦门财险市场保费收入排名前8名的证明资料(以厦门银保监局的统计数据为准)。
6、报价方提供从事保险业务10年以上,本保险品目应为报价方的主要经营范围,报价方保证有足够的能力和经验处理各项保险投保和理赔业务的证明材料。
(1)报价方近三年承保厦门地区国有集团企业的财产保险项目的独家或首席承保经验(整体保费规模超过80万元),提供清晰保单复印件或中标通知书等证明资料。
(2)依报价方近三年发生招标险种的重大案件且结案的(案件赔款在50万元及以上)。案件发生地必须为厦门地区或被保险人必须为厦门地区企业;需提供理赔计算书或赔款支付凭证等证明文件扫描件。
(3)报价方需提供2019年综合偿付能力证明相关材料。
7、报价表(附件3)。
8、报价方廉洁承诺书(附件4)。
上述资料为必须提供的基本资料,均需提供有效复印件并加盖公章(部分资料+签字),少一项或未盖公章视为无效标。报价文件要求入袋密封,并在密封处加盖公章及封袋面须注明报价项目名称、报价方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否则视为无效。无论中标与否,各报价方报价资料恕不退回,由采购方存档作为以后合作参考,采购方将对报价方资料予以保密。
八、费用支付:
按年支付保险费用,首次支付费用在本合同生效并收到成交供应商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十日内支付本年度保险费。若国家相关税收政策调整,票面税率随之调整,不含税价金额不变。
九、磋商保证金:
1、报价方必须在报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缴纳磋商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成交供应商磋商保证金将自动转为合同履约金,待成交供应商依约全面完整履行完合同后十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除成交供应商外的报价方磋商保证金,我司将在项目磋商后十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2、不接受现场缴款,只能到银行以现金或转账方式缴款。
3、以现金方式缴款时,请在现金缴款单“款项来源”一栏中写“磋商保证金”,在现金缴款单背面注明退还磋商保证金时报价方收款的银行账号和开户行。
4、我司原则上不接受以个人账户缴交保证金,确需以个人账户为报价单位缴交保证金的,经我司同意后,需报价单位提供书面说明,并加盖公章。
5、磋商保证金收款单位:厦门海发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账号:35101561001052501775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厦门市分行厦禾支行
注意:磋商保证金须存入或转入以上账号,其它收款单位均视为无效。
6、磋商保证金缴交截止时间:2020年10月23日14:30。
十、成交规则: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的方法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项目采用一次报价,不进行二次询价,通过资格评审后综合得分最高的报价方为成交供应商。综合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列;综合得分相同且报价相同的,按响应保险方案得分顺序排列。综合得分相同且报价相同且响应保险方案得分相同的,由磋商小组投票表决。
十一、报价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10月23日14:30。在报价文件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报价文件,采购方有权拒绝接收。
十二、报价材料送达或邮寄地址:海沧区阳光西路288号 厦门海发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4F办公室。
十三、磋商时间及地点:2020年10月23日14:30,厦门海发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F开标室。
十四、报价方可到现场参与监督,报价单位不足三家或有效报价文件不足三家的,做流标处理。
十五、联系人:温伙金(联系电话:0592-6807581)
林 莉 (联系电话:0592-6807561)
十六、监督电话:0592-6807527、0592-6807517、0592-6807528
十七、附表:评分标准。
十八、相关附件:
1.磋商响应声明函
2.报价单位授权委托书格式
3.报价表
4.报价方廉洁承诺书
5.偏离表
6.保险方案
厦门海发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0月12日
附件:竞争性磋商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