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投标信息
同集热电2020年10月-2021年12月环保自行监测及锅炉烟气比对监测服务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发布时间:2020/9/15 15:29:52 来源: 点击次数:2620
厦门同集热电有限公司2020年10月-2021年12月环保
自行监测及锅炉烟气比对监测服务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厦门同集热电有限公司对2020年10月-2021年12月环保自行监测及锅炉烟气比对监测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具备相应资质的合格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的报价。
1 项目概况
1.1
项目名称:2020年10月-2021年12月环保自行监测及锅炉烟气比对监测服务
1.2 项目地点:厦门同集热电有限公司
1.3
资金来源:国有企业自筹资金
1.4 服务周期:2020年10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2 报价方资格要求
*2.1
响应谈判文件、参加报价竞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提供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2
在行业主管部门备案,并考核合格,具备“环境监测资质”及“CMA”认证。资质范围需涵盖我司本招标所有的污染物指标监测。
*2.3
近三年内具有3项类似监测服务业绩,提供业绩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4
投标方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 报价截止时间
3.1
报价文件须于2020年9月21日下午14:00(北京时间)之前提交到厦门市同安区美禾三路399号,厦门同集热电有限公司2楼安全环保部。
3.2 采购方有权拒绝接受迟到的报价文件。
3.3 报价文件须盖单位公章,所有报价文件装入封袋密封后都必须在封口处盖章,并在密封袋上正确标明报价项目名称及联系方式、同时加盖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标。
4 谈判时间和地点
4.1 采购方将于2020年9月21日下午14:00(北京时间),在厦门市同安区美禾三路399号,厦门同集热电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开标。
4.2 谈判时欢迎所有报价方参加谈判会议,报价方代表应签名以证明其出席谈判会议,谈判代表须出具身份证原件。报价方因故不能派代表出席谈判会议或谈判代表未能出具身份证原件的,视为默认谈判结果。
5 评审原则
本次谈判采用经评审合格最低价成交法。通过资格审查,符合谈判采购文件要求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6 联系人
李凤雄(联系电话:0592-7396289)
7 监督电话
0592-6800131,邮箱:hfjw@xmhaifa.com
厦门同集热电有限公司
2020年9月15日
附件: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