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海发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同集热电阳树脂招标公告(二次招标)
厦门海发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对同集热电事业部水处理用的阳树脂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有资质单位前来投标。
一、招标单位:厦门海发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二、招标货物名称、数量、质量标准、供货时间、运输和技术指标等:
1、名称及数量:001×7MB阳树脂(一次聚合,Na型),9吨。
2、质量标准:按DL/T519—2014执行标准
3、供货时间:2019年12月份,具体以我司热电企业通知时间为准。
4、运输方式及地点:
(1)运输方式:汽车运输。(包含到货后安排卸货人员卸货至指定地点)
(2)地点:厦门市同安区美禾三路399号。
5、技术指标:
序号 |
指标名称 |
指标值 |
1 |
含水量% |
45.00-50.00 |
2 |
质量全交换容量mmol/g |
≥4.5 |
3 |
体积全交换容量mmol/g |
≥1.80 |
4 |
湿真密度g/ml |
1.25-1.29 |
5 |
湿视密度g/ml |
0.77-0.87 |
6 |
范围粒度%(0.5—1.250mm) |
≥95.0 |
7 |
有效粒径mm |
0.500—0.900 |
8 |
下限粒度%(<0.5mm) |
≤1.0 |
9 |
均一系数 |
≤1.40 |
10 |
磨后圆球率% |
≥90 |
11 |
渗磨圆球率% |
≥60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相关资质和经营范围。
2.提供近三年向国内电厂供应同类树脂的成功业绩。
3.投标人须为所投产品制造商,产品代理商需提供产品制造商授权书,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投标人近三年来在实施的合同中没有受主管部门处罚的不良记录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四、投标保证金:
1.供应商投标前须缴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若中标,该部分保证金将自动转为合同履约金的一部分;若供应商未能履行投标承诺,我司将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若未中标,我司将在开标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投标保证金。
2.不接受现场缴款,只能到银行以现金或转账方式缴款。
3.以现金方式缴款时,请在现金缴款单“款项来源”一栏中写明“投标项目+投标保证金”字样,在现金缴款单背面注明退还投标保证金时投标人收款的银行账号和开户行。
4.我司原则上不接受以个人账户缴交保证金,确需以个人账户为投标单位缴交保证金的,经我司同意后,需投标单位提供书面说明,并加盖公章。
5.投标保证金收款单位:厦门海发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账号:35101561001052501775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厦门市分行厦禾支行
注意:投标保证金均须存入或转入以上账号,其它收款单位均视为无效。
6、投标保证金缴交截止时间:2019年 12 月13 日 9:30 (北京时间)。
五、验收方式:
1、数量验收:以我司电子汽车衡的计量数据为准,并作为结算依据。
2、质量验收:由我司对来货进行随机抽检,若发现不合格品,供应商须按要求给予退换货。
六、投标地点:厦门海发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4F企管部。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12月13 日 9:30 (北京时间);开标时间:2019年12月13日9 :30 (北京时间)。
1.投标文件应于2019年 12 月13日 9:30 (北京时间)之前提交到厦门市海沧区阳光西路288号 厦门海发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4楼企管部。
2.投标文件装入封袋后都必须在封口处密封并盖章。
3.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方有权拒绝接收。
八、开标地点:
1、招标方将按照投标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在厦门海发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楼会议室开标。
2. 邀请所有投标方参与监督,开标的投标方代表应签名报到,投标方因故不能派代表出席开标活动,视为默认开标结果。
九、投标文件格式,见附件,评标原则: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办法评标,得高分者中标。
十、联系人:陈焰(联系电话:0592-6807511) 陈何英(联系电话:0592-7396211)
十一、监督电话:0592-6800131,邮箱:hfjw@xmhaifa.com
厦门海发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12月 6日
附件: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