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海发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亚氯酸钠招标公告
我司根据两家热电事业部(新阳热电事业部、同集热电事业部)生产需求,现进行2019年11-12月份生产用亚氯酸钠的采购招标,具体招标内容如下:
一、招标单位:厦门海发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二、招标货物名称、数量、供货时间及其他要求:
1、标的、名称、数量和供货时间:
标 的 |
物品名称 (使用部门) |
规 格 |
需求数量 |
供货时间 |
1 |
亚氯酸钠 (新阳热电) |
含量(纯度)≥80% |
10吨 |
2019年12月 |
2 |
亚氯酸钠 (同集热电) |
含量(纯度)≥80% |
8吨 |
2019年11月~12月 |
以上具体供货数量和时间以我方通知为准,分批次供应,按月结算。
2、供货地址:新阳热电事业部(厦门市海沧区阳光西路288号)、同集热电事业部(厦门市同安区美禾三路399号)
3、运输方式及要求:专用汽车运输,到厂后送达我方指定位置,运输费和装卸费由供方承担。
三、验收方式:
1、数量验收:以我司热电厂内电子汽车衡的计量数据为准,并作为结算依据。
2、质量验收:由我司按照现有的设备对所取样品进行化验,并以化验结果作为结算依据。
四、违约责任
1、若供货产品品质每低于要求的1%,将扣除该批次金额的5%。
2、若供货产品品质低于要求的3%,我司热电企业有权拒收并向供方提出赔偿。
五、中标条件:以最低价为中标单位(未中标单位的相关材料不予退还)。
六、投标保证金及缴款注意事项:
1、供应商投标前须缴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若中标,该部分保证金将在第一次供货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若未中标,我司将在开标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该部分保证金;若供应商未能履行投标承诺,我司将不予退还该部分保证金。
2、不接受现场缴款,只能到银行以现金或转账方式缴款。
3、以现金方式缴款时,请在现金缴款单“款项来源”一栏中写“亚氯酸钠投标保证金”,在现金缴款单背面注明退还投标保证金时投标人收款的银行账号和开户行。
4、我司原则上不接受以个人账户缴交保证金,确需以个人账户为投标单位缴交保证金的,经我司同意后,需投标单位提供书面说明,并加盖公章。
5、参加多个标的投标的,请将各个标的投标保证金的总和用一张单据一次性缴交,并注明标的。
6、投标保证金收款单位:厦门海发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账号:35101561001052501775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厦门市分行厦禾支行
注意:全部标的的投标保证金均须存入或转入以上账号,其它收款单位均视为无效。
7、投标保证金缴交截止时间:2019年11月12日上午9:30前。
七、投标文件格式:见附件。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11月12日上午9:30前。
九、投标地点:海沧区阳光西路288号厦门海发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4F,企管部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2019年11月12日上午9:30,厦门海发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F会议室。
十一、联系人:陈 焰(联系电话:0592-6807511)
陈何英(联系电话:0592-7396211)
十二、监督电话:0592-6800131,邮箱:hfjw@xmhaifa.com
厦门海发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11月4日
投 标 报 价 书
报价时间: 年 月 日
项 目 名 称 |
一票(含13%增值税)到场价 (元/吨) |
供货日期(天)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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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阳热电 (标的1) |
同集热电 (标的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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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氯酸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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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运输费和装卸费 |
品质要求:含量(NaClO2)纯度≥80%、亚氯酸钠颗粒。品质符合工业亚氯酸钠(HG/T3250-2000)要求。厂家提供出厂检测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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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1、投标需提供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企业营业执照、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 2、所投递材料需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公章,封面注明投标项目名称。 3、若国家税率调整,含税价格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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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联系电话:
附件:投标报价书